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工作的意见》(潍发[2007]17号)中有关配备社区工作人员的要求,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0名,其中:卫生、计生专业8人,计算机专业8人,文秘等专业14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根据市委、市政府(潍发[2007]17号)文件规定,在全市范围内从大学毕业生、复退军人、离(下)岗职工中公开招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热情谦和,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8岁(1970年6月1日后出生)以下。
4、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工作从2008年6月25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和社区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或专业。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军人证(复退军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交《潍坊高新区2008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从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http://www.wfgx.gov.cn)《公告信息》栏中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两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4张,报名、考试费60元。
报名时间:2008年6月28日至7月5日。
报名地点:潍坊高新区社区服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地址:潍坊高新区新城西路)。
联系电话:0536-8863935 1603333
3、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通知应聘本人参加考试。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
具有高新区户口(2007年12月30日以前落户)的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和部队退役人员享受其笔试成绩增加5%(实际笔试成绩×105%)的政策优惠。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的最后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确定。
5、体检政审:考试完毕后,按专业应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招聘办公室组织,由本人所在居(村)委会及派出所出具证明。如有不合格者按照专业成绩依次递补。
6、公布公示:分阶段将报名、考试及聘用情况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和社区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
四、聘用后待遇
聘用后由所在街办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同居委会任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为每月1000—1300元,并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
五、严肃纪律
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8786628 8786675 8653779
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潍坊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